各乡镇(街道)、高新区:为做好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施农业更新改造项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建设内容2025年种植业老旧设施农业更新改造项目以县为单位推进,重点支持老旧低效蔬菜种植设施结构和生产设备改造,项目申报县设施蔬菜占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万亩,重点支持翻建或原址改造日光温室、塑料大棚等种植设施,日光温室和单栋塑料大棚使用时间原则上达到10年以上,2.塑料大棚(含塑料薄膜温室)更新改造主要采用翻建升级模式,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项目总投资的30%,日光温室翻建类、原址改造类亩均补助分别不超过8万元,连栋塑料大棚(薄膜温室)亩均补助不超过5万元(75元/㎡),地方可因地制宜确定具体建设类型(日光温室翻建或原址改造、单栋或连栋塑料大棚中一种或几种)和投资补助标准,申报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施农业更新改造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用地政策,项目实施主体要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渠道筹集剩余项目资金,近5年已由数字农业等中央投资项目安排过资金的,附:蔬菜生产设施及老旧生产设施情况调查表汉寿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6日蔬菜生产设施及老旧生产设施情况调查表指标播种面积(亩)占地面积(亩)建筑面积(亩)蔬菜产量(吨)老旧设施建筑面积(亩)设施总面积中小拱棚塑料大棚(单体)连栋塑料大棚日光温室大型连栋温室(玻璃、PC板)露地蔬菜1.设施蔬菜范围不包括露地栽培中应用水肥一体化设施或地膜覆盖等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