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二、申报对象在泰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省列统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三、申报类别企业类重点实验室、其他类重点实验室四、申报条件(一)企业类重点实验室1.申报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3.实验室主任为申报单位专职人员,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不少于1项,(二)其他类重点实验室1.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省列统新型研发机构,2.实验室主任为申报单位专职人员,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不少于1项,(二)申报其他类重点实验室的单位不占用市(区)申报名额,各市(区)科技局、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工科局具体负责本地项目的组织、受理、审核、推荐,市有关单位项目申报由主管部门审核推荐,驻泰单位、高校项目申报由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单位组织推荐,(二)各申报单位填写《泰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三)请各主管部门于2月20日(星期四)前将申报材料和《拟推荐市级重点实验室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科技局,并按《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