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广电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广播影视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粤广电联[2021]5号)精神,经由我局组织汕头市广播电视台进行初评,最终拟推荐下列作品参加2021年度广东省广播影视奖评选,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至1月21日,公示期间,各单位及个人如对拟推荐的作品有异议,或者发现拟推荐的相关作品刊载信息不真实准确、与首次刊载时不一致,以及存在抄袭、失实、虚假、篡改等违规问题,请以实名方式向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并提供相关文字或音像材料,公示期满,如未接到异议或投诉,相关作品的推荐参评资格将正式生效,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6幢D楼,2021年度广东省广播影视奖参评作品目录表(2022-01-14).xlsx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