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企业: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发展惠民生助振兴的通知》(大政办发〔2023〕33号)规定,企业2023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我局对我区申报2023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企业进行了审核,目前164家企业符合补贴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高新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4597069,附件:2023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明细表.xlsx高新区社会管理局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