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规定,经个体工商户唐麟申请,由灌阳县新街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初审,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灌阳县财政局复核,现将符合享受农民工创业奖补补贴条件的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2025年2月10日—2月14日),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73—4212187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2月10日附:符合享受农民工创业奖补补贴条件的人员情况表申请人所属地:新街镇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营业名称补贴金额(单位:元)1唐麟男4503271992****2414灌阳县小唐烟花爆竹专卖店5000合计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