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46号)、《河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豫人社规〔2023〕7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创业培训工作,现就航空港区开展2025年度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征集和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和流程(一)航空港区定点培训机构的征集和认定遵循“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公平竞争、择优确定、合理布局”的原则,申报机构需为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全省性创业培训机构,(二)航空港区组织人事部将组建评审组,对申报机构的培训资质、教学方案、管理制度、后续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审,评审过程由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二、申报资料(一)办学许可证或职业培训资质(复印件),(二)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资历证明材料(复印件),(三)培训讲师的身份证、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复印件)、实训设施设备及监控考勤设备情况,(四)专(兼)职人员的劳动合同、聘书、协议书(复印件),(五)创业培训教学计划安排、教学大纲、教材及教材目录,(七)近三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业培训的台账目录(电子版),三、申报时间请有参与意愿的培训机构于2025年3月3日17点前将相关材料报航空港区组织人事部就业促进科(兴瑞汇金国际1号楼822室),联系人:郭琴袁圣慧联系电话:0371-86198668附件:航空港区2025年度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表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