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发办:现将《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佛工信函〔2025〕68号,以下简称“市局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一、拟申报市级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园区和拟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的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应按照《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相关标准要求,编写评价报告并于5月15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逐级提交,二、各镇(街道)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于5月15日前将本辖区国家级绿色制造推荐名单(市局文件附件3)和市级绿色制造推荐名单(市局文件附件4)函报我局(附评价报告纸质版一式四份),三、已公布的国家和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应在3月30日前,通过管理平台填报年度动态管理表,上报绿色制造关键指标情况,拟申报2025年国家级绿色制造的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单位除外,附件: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zip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2025年2月20日(联系人:梁润延、陈宝欣,联系方式:86293607、8633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