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推荐2025年市级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菏工信发〔2025〕11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开展2025年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遴选确定辖区市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工业园区推荐名单,申报市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应为菏泽市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他行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进行评价并参考《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附件2)相关要求开展自评价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价,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有关要求,采用《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自评价报告》(附件3)进行评价,(三)绿色工业园区鼓励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进行申报,鼓励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开展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中绿色园区评价有关要求参照《绿色工业园区自评价报告》(附件4)开展自评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原则上从市级绿色制造名单中择优推荐省级以上绿色制造名单,联系人及电话:张建伟王亚军电话:5965600电子邮箱:hghclcyk@hz.shandong.cn附件:1.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2.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3.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4.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自评价报告5.绿色工业园区自评价报告6.部分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标准7.部分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菏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