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茶陵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2.申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需提供的材料3.茶陵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评分标准茶陵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2月21日附件1:茶陵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申报日期:年月日服务主体名称(盖章)法人姓名电话农机具原值(万元)农机具数量(台)从业人数服务主体地址申报服务地点申报作业量(亩)集中育机插(抛)秧机插机抛病虫害防控合计主要服务区域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经管部门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主要服务区域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推荐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备注:本表一式三份,附件2:申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需提供的材料1.《茶陵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表》(一式三份)2.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3.近两年签订的部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复印件)4.社会化服务主体现有的机械设备情况统计表,含农机具名称、型号、数量、作业能力等基本信息(需提供机械设备照片)5.服务主体征信报告及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6.服务主体无事故证明(应急局或农机事务中心出具)7.其他材料附件3:茶陵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评分标准(集中育秧)序号项目及分值评分标准得分备注1资质业绩(15分)①在监管部门登记,③有近两年从事与申报环节对应的作业服务合同,未满两年计1分,2作业能力(45分)能满足申报的社会化服务项目及作业量的机械、设备、场地等,提供无事故证明4社会评价(20分)①服务主体获省级及以上荣誉,③有近两年从事与申报环节对应的作业服务合同,未满两年计1分,2作业能力(45分)能满足申报的社会化服务项目及作业量的机械、设备、场地等,2年以上未满3年计2分,1年以上未满2年的计1分,未满三年计1分,2作业能力(45分)能满足申报的社会化服务项目及作业量的机械、设备、场地等,提供机械设备台账及发票、机械设备对应的作业能力明细表等相关资料3安全生产(30分)①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