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交函〔2024〕128号),结合我市开展活动情况及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展位费情况,2025年2月10日省商务厅印发《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交函〔2025〕17号),省级资金相关申报入库要求说明如下:一、支持对象,对省内各级商协会、企业法人参加“粤贸全国”目录内展会,且市财政已给予其展位费补贴的,对商协会、企业参加“粤贸全国”目录内的展会,且市财政已给予其展位费补贴的(要求不低于其展位费实际支出的20%),省财政按照商协会、企业展位费实际支出不超过50%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内发生且已支付相关费用的“粤贸全国”目录内项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分配方案珠海市商务局2025年2月24日(联系人:王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