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贵阳市生态城市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阳市生态城市发展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府投资基金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4〕31号),《贵阳市基金管委会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贵阳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筑基金发〔2024〕2号)有关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起草了《贵阳市生态城市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27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反馈至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51-87989497电子邮箱:gysfgwtzc@163.com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金融城7号楼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附件:1.《贵阳市生态城市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贵阳市生态城市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3.关于贵阳市生态城市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起草情况说明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