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3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333号)要求,经相关部门联合审核,拟向宿迁市兴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路禾建设有限公司2家宿豫区参保单位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27-84465155,附件:2024年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情况公示表宿迁市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