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5〕23号,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信厅企业函〔2025〕23号通知有关要求,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入企、市场开拓、国际人才、管理提升、跨境金融、权益保护等各类专业化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畅通信息渠道、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二、中国(广州)中小企业先进制造业中外合作区、中欧(江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中德(揭阳)中小企业合作区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双多边对外合作机制作用,对接国际优质资源,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三、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深化开放合作,以集群为单位参与国际合作机制和交流活动,深化人才、技术、资本、资源等合作,四、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出海服务成效和典型案例,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2月18日(联系人:杨楠,联系方式:020-83134726)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