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气象、林草主管部门,各中央企业: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国科技大会要求,进一步推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落实落地,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pdf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5年2月13日暂无解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