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0号)、《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漳财农指〔2024〕32号)和《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漳州市漳浦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省级示范项目设计方案和投资计划的批复》(漳农〔2024〕81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省级示范项目补助资金624.95万元(具体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项目乡镇要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25号)和《漳浦县农业农村局漳浦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漳浦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浦农〔2024〕38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及时落地、规范建设、按时完成,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程序,需严格按照以上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附件:1.2024年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省级示范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2.2024年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省级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漳浦县农业农村局漳浦县财政局2025年2月14日附件:附件1:2024年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省级示范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xls附件2:2024年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省级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xls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各有关乡镇: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0号)、《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漳财农指〔2024〕32号)和《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漳州市漳浦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省级示范项目设计方案和投资计划的批复》(漳农〔2024〕81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省级示范项目补助资金624.95万元(具体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项目乡镇要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25号)和《漳浦县农业农村局漳浦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漳浦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浦农〔2024〕38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及时落地、规范建设、按时完成,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程序,需严格按照以上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附件:1.2024年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省级示范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2.2024年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省级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漳浦县农业农村局漳浦县财政局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