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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申报的公告

万安县人民政府 | 2025-02-12
为做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在本县域内择优遴选具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承接服务主体,社会化服务主体必须是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专业服务公司、农业经营主体等,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飞防服务主体必须配备专业农业机械3台且年服务面积在3万亩以上,烘干服务主体年烘干量在4000吨以上,机育秧、机插秧服务主体年服务面积在400亩以上,5.承接农业社会化作业的服务组织必须纳入信息化监管平台,6.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部级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组织、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机械化育秧中心、列入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安装作业监测终端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要优先列入遴选范围,机育秧、机插秧、飞防、烘干,项目由承接主体自主申报,承接主体填写《万安县农业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申报表》,并将身份证和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账号等资料于3月1日前交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肖淑凤联系电话:13879695200附件:万安县农业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申报表(2025年).doc万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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