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碳达峰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3〕30号)、《关于印发嘉兴市内河老旧货船拆解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嘉交〔2023〕50号)等文件的要求,2024年共有1艘船舶提出申请,经船舶所有人书面申请和材料审核,下列1艘船舶拟列入2024年平湖市内河老旧营运货船拆解补助计划,根据实施细则要求,船舶拆解前须经现场核实,如船证不符将取消补助资格,替补船舶依次替补,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序号船舶名称船舶所有人建造完工日期船舶总吨补助金额1浙平湖货02306金*祥2002年11月5日1286.912万元公示期: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与平湖市港航管理中心联系,咨询电话:0573-85114231,平湖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