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拟通过,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月20日,公示期间,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十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反映公示对象所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来信请寄:十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创业指导科(通信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北路15号,邮政编码:442000,电话:0719-8654537),序号法人姓名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申请额度(万元)备注1张献忠十堰一康皮肤病专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市茅箭区东山北苑22号1幢1-12402麦祖宣湖北小龙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朝阳中路1号十堰国际金融中心1幢25层2518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