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山西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等规定,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西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即日起通过“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https://cgdj.tech110.net/yhgl/login.jsp)开展2024年度科技成果在线登记工作,执行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含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通过鉴定、结题验收、行业准入、软件登记、获得专利(发明、实用新型)授权以及其它方式评价的科技成果,须进行省级科技成果登记,2.鼓励由其他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涉密成果不在科技成果登记范围内,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登记,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登记,二、登记流程1.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完成人向所属组织管理部门申请“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用户名及初始密码,2.成果完成人(单位)自行登陆“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进行填报,对各组织管理部门推荐的科技成果进行网上审核,对通过审核的科技成果上报国家科技成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