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团体及个人:根据《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励项目申报工作,须经各参与合作单位在《项目资助申报表》上盖章同意,四、申报条件(一)资助项目申报1.申报项目范围(1)主要包含传统文化进校园项目、优秀个人文艺项目、文化艺术活动项目,具体详见《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助范围,2.材料清单(1)申请优秀文艺作品扶持的项目根据项目类别填写《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2—5),需报送:《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励申报表(传统文化进校园项目)》(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身份证明材料、与校方达成闽南文化进校园合作意向相关佐证材料(如合作意向、合作协议书等,除需报送《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励申报表(优秀个人文艺项目)》(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承诺书、身份证明材料外,需报送:《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励申报表(文化艺术活动项目)》(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身份证明材料、详细活动策划方案,(二)奖励项目申报1.申报项目范围(1)符合《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奖励类别范围,(三)材料清单1.填写《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优秀文艺作品奖励申报表》,应附上相关合作协议文件及《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励项目(作品)授权书》一式3份,五、其他要求(一)此次申报工作根据《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用明显的文字标注“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附件:1.关于印发《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励申报表(传统文化进校园项目)》3.《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励申报表(优秀个人文艺项目)》4.《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励申报表(文化艺术活动项目)》5.《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优秀文艺作品奖励申报表》6.《承诺书》7.《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励项目(作品)授权书》海沧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