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福州市2024年度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抽查发现问题进行核查的函》文件要求,需对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扶持工业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樟政规〔2022〕4号)中“第九点鼓励企业提升规模:对当年提升规模或新建投产并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市级财政奖励30万元的基础上,县级财政再给予10万元奖励,第十一点其他事项:3.单个企业奖励的额度,一般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对永泰的经济贡献部分,”等2项条款进行整改,拟作删除处理,征求期限为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6日,意见请书面反馈至县商务局(经济运行科),地址:福建省永泰县城峰镇南城区办公楼17楼1725室联系人:陈崇象,联系电话0591-24870086,传真号:0591-24856338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附件: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扶持工业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樟政规〔2022〕4号)永泰县商务局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