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凤泉湖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品牌培育等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5〕2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支持重点内容(一)品牌培育项目,每个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二、项目申报及审核(一)项目申报品牌培育项目各符合条件企业到属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申报,企业需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其中省要求三份,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汇总项目后于3月14日前将企业的四份纸质申报材料、项目明细表和审核情况一同报送报市商务局贸易促进科,(二)项目审核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初审,严格核实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实施情况,三、工作要求(一)加强资金支持内容审核,2.支持内容含有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7.同一项目已获取商务领域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三)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各地对本地区专项资金绩效负责,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最高不超过企业实际支出(外币费用支出时已折算成人民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