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重点围绕以下方面进行申报:《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鞍山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鞍山市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落实国家“两新”“两重”政策重点任务相关项目,国家、省相关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意见、方案、规划中提出的重点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一般产品及其检验方法、生产加工、流通、使用等相关标准,有机、绿色、无公害等产品认证标准,二、重点领域(一)农业农村领域,主要包括粮食安全、绿色农业、智慧农业、种质资源、高标准农田建设及黑土地保护、动物疫病防治、防护林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水利、农业气象服务、海洋渔业资源保护等相关标准,主要包括智能制造、量子产业、软件产业、工业大数据、信息技术应用、石化和精细化工产业、低空经济、绿色交通、交通基础设施、城市更新、绿色建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碳达峰碳中和、资源回收利用等相关标准,主要包括科技服务、商贸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养老服务、家政服务、文体旅融合,冰雪经济、家居装修服务等相关标准,(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主要包括网络信息安全、公共数据资源、城市全域数字化、智慧交通、中医、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预防控制、职业教育、职业技能、职业健康、气象服务、全民健身、体育场馆运营、防灾减灾、消防救援、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等相关标准,需根据轻重缓急等实际情况自行排序,(四)严禁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五)申报材料2025年4月7日前上报至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