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市启动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有参与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意愿的市场主体,可联系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名,我们将根据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陆续进行公示,现将各县(市)区推荐参与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的市场主体(第一批)予以公示,参与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的市场主体(第一批)名单如下:公示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4日(5天),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科)反映,也可在公示期内向企业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416-3870059信函邮寄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上海路四段12号锦州市商务局303室(邮编:121000)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电话黑山县0416-556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