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以下项目用海申请进行公示,一、用海申请内容:项目名称海口市新溪湾海上游乐项目意向用海申请人海口市休闲渔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拟用海位置新溪角附近海域申请用海面积24.7471公顷项目性质经营性用海类型游憩用海用海方式开放式游乐场用海用海年限25年用途无动力海上娱乐项目二、申请用海位置图、界址图(CGCS2000坐标系):见海口市新溪湾海上游乐项目宗海位置图、界址图,三、公示期:公示期为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6日,四、其他: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海口市新溪湾海上游乐项目用海有异议或在该海域有用海意向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电话:0898-68724020传真:0898-68724362地址:海口市长滨路市行政中心15栋南楼2层2039室(邮编:570311)附件:海口市新溪湾海上游乐项目宗海位置图、界址图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