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张泉符合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张泉370919********7113莱芜鲁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示日期为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6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