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各有关单位:按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做好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工作的通知》(津住建科函〔2021〕269号)的要求,我委组织市绿建中心开展了津北辰新(挂)2021-013号地项目1#、9#、10#、12#、17#、18#、19#楼项目的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并于2025年1月3日至1月10日对评审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现将该项目绿色建筑二星级标识情况进行公告,附件: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