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清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钜辉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眉东劳人仲案〔2025〕49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电子送达及网上公告送达规则》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庭组成和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日,开庭时间定于2025年3月26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为眉山市东坡区杭州中路16号劳动保障大厦501眉山市东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请准时到庭,逾期未到庭则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28-38289802,眉山市东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