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种子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全社会征集赣州市种子基金储备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和条件根据《赣州市种子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征集对象为科技团队或科技团队创办的科技型企业,种子基金择优支持符合以下条件的科技团队:(一)具有职务科技成果的高校科研院所、院(校)地合作共建协同创新平台科研人员,(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符合我市7510相关产业(即:现代家居、有色金属和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纺织服装、绿色食品、生物医药等7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稀土新材料及应用、现代家具、钨新材料及应用、电子信息、锂电新能源等5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及其他新兴未来产业的高端科技人才,(三)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或优胜项目团队,(四)大院大所、科技龙头企业所举办行业赛事的获奖项目或优胜项目团队,科技型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企业发展处于初创阶段且已完成不低于30%的货币资金实缴,(二)科技团队在其所创立的企业中,三、征集流程科技型企业或科技团队填报《赣州市种子基金储备项目入库申请书》(附件),并提交至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科技成果转化分中心,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科技成果转化分中心预审后再报送至市科技局,四、业务咨询联系人:市科技创新中心李洋、张强、肖洁联系电话:0797-8397708、0797-839770913907978171、18820016065、17370131219附件:赣州市种子基金储备项目入库申请书赣州市科技局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