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价依据及内容1.评价依据:市科技项目跟踪管理办法、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及项目申报材料,2.评价内容:项目实施进展与成效、经费到位与使用、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等,三、评价报告期限自立项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四、评价入口承担单位登录“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在“项目管理”的“项目跟踪”模块中如实填报项目进展情况,无需报送纸质材料,五、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确保信息报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对照项目合同书,逐项、认真、按期完成项目实施情况自我评价及相关信息报送,如不据实填报相关信息,有关情况将纳入项目后续结题及信用评价,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处潘慧治,81821894市科创中心胡大君,81821891区科技局高新科冯棐,81178557网上填报技术支持:400-675-1236,81822426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市“太湖之光”科技攻关(产业前瞻及关键技术研发)项目2024年度执行情况评价的通知关于开展产业前瞻项目2024年度执行情况评价的通知(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