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老旧摩托车并置换新电动摩托车资助计划》《淘汰老旧摩托车并置换新电动摩托车资助计划》、《淘汰老旧柴油车资助计划》仍继续接受申请,因应近日已开始缴纳2025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俗称“行车税”),以便可于缴纳期限前完成办理送交老旧电单车或老旧柴油车出口等程序,从而无须缴纳有关车辆的2025年行车税,特区政府于2023年6月推出第二阶段的《淘汰老旧摩托车并置换新电动摩托车资助计划》、《淘汰老旧柴油车资助计划》,两项资助计划的第二申请期由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淘汰老旧摩托车并置换新电动摩托车资助计划》的第二申请期资助对象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或登记的老旧电单车车主,但不包括于2023年5月22日或之后重新注册的老旧电单车,资助金额为澳门元三千五百元,以及可同时获豁免拟置换的新电动电单车之试验号牌和首次注册费用,即资助和豁免费用最高可达澳门元八千八百元,电动电单车可获豁免机动车辆税及无需缴纳行车税,《淘汰老旧柴油车资助计划》的第二申请期资助对象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及登记的老旧柴油车车主,但不包括于2023年5月22日或之后重新注册的老旧柴油车,可获批给的资助金额由澳门元二万五千元至十五万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