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信发〔2025〕2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2.申报主体生产经营正常(须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智能工厂等级水平自评测达到先进级智能工厂等级水平,对申报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须提供真实性承诺),于2025年3月20日前在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完成线上申报,2.“筑峰强链”企业申报时可在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直报省工信厅,非“筑峰强链”企业(含省属国有企业)的申报主体须由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推荐,4.已入选2024年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同时认定为省先进级智能工厂,入选原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原国家数字领航企业、国家5G工厂且为原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企业在省数字工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经信用审查后直接认定为省先进级智能工厂,6.对符合条件的省先进级智能工厂能力建设提升项目将择优给予政策支持,对入选国家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的单位给予政策支持,不再符合省先进级智能工厂要求的企业,三、其他事项企业数字化转型通用能力自评、智能工厂等级水平自评和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认定工作基于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认定遴选类申报”板块(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