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苍南县财政涉农项目与资金管理系统管理办法(修订)》(苍财农〔2016〕113号)、《苍南县林业产业发展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苍林发〔2020〕7号)和《关于下达苍南县2023年林业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苍林发〔2023〕15号)等文件精神,经项目实施单位申请、县林业和财政部门联合组织项目评估验收等程序,拟同意拨付苍南县2023年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572123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月20日,如有异议,可向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森林资源发展科(电话:59909166)或苍南县财政局农业科(电话:64703466)反映,附件:苍南县2023年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项目第二批拟补助资金公示表苍南县财政局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2月14日附件苍南县2023年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项目第二批拟补助资金公示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建设内容核定投资额(元)拟补助总金额(元)第一批已补助金额(元)第二批补助金额(元)1灵溪镇五亩村林下鸢尾中药材种植项目苍南县先利家庭农场林下种植鸢尾中药材52亩385179192589100000925892灵溪镇苍溪村林下鸢尾中药材种植项目苍南盛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林下种植鸢尾中药材51亩4025752000002000003灵溪镇浦南村林下多花黄精种植项目苍南绿泉种植专业合作社林下种植多花黄精中药材51亩366831.781834151834154桥墩镇传星村林下多花黄精种植项目苍南峰收种植专业合作社林下种植多花黄精中药材51亩392238.519611910000096119合计772123200000572123备注:根据《苍南县林业产业发展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苍林发〔2020〕7号)规定,项目补助额度原则上控制在核定投资额规模的50%以下,每个项目补助额度原则上不高于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