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住建市〔2025〕13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筑装饰装修企业管理,二、评价内容对建筑装饰装修企业的基本能力、标后履约、项目检查、良好信息、不良信息等进行评价,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采用百分制,三、评价时间2024年度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总体时间安排,1.企业填报基本信息及申报受检项目时间:1月20日至1月27日,2.基本能力、现场动态、良好信息、不良信息评价时间:2月5日至2月15日,四、企业申报方式企业通过“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信用评价申报,企业须在“系统”内填报各类良好信息,须填报“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信息和链接,企业须在“系统”内填报建设单位评价分,按《建筑业企业(装饰装修类)项目检查表》折算计入企业项目检查信用评价分,做好辖区内装饰装修企业不良信息录入工作,各地住建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和审核等工作,各地住建部门在开展信用评价相关工作时,附件:1.南通市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细则2.2024年度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受检项目申报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1月17日2025.1.15附件1:装饰装修企业评价细则.docx2025.1.15附件2:装饰装修企业受检项目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