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3〕197号)、《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开展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清算工作的通知》《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绵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绵阳市使用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绵市发改〔2023〕381号)等文件关于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功率核定和拨付程序有关要求,现将游仙区拟申报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2月17日—2月21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提交,异议人应提供事实依据及具体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0816-2222353联系邮箱:308087301@qq.com绵阳市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2月17日关于拟申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项目的公示.pdf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软件[点击下载]或下载本PDF文档[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