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在厦的省创新实验室区域科技创新主平台作用,培育一批金砖技术创新合作项目,推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成果转化落地,二、深化科技管理服务创新(四)优化科技计划体系,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省创新实验室等共建联合实验室,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优势研发机构等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开展研发管理创新,鼓励在厦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创新实验室、龙头企业、创新联合体等牵头研究前瞻性、引领性和颠覆性的技术创新项目,推动国有企业试点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四、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撑体系(十)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支持体系,引导专项债、基金、国企投资、社会资本等各类资金1000亿元支持在厦的省创新实验室、科研基础设施、绩效显著创新平台建设以及颠覆性和前沿技术创新,完善“财政+金融”科技创新支持体系,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省创新实验室合作,加大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奖励对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