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25〕11号各地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建筑装饰协会,各会员单位:根据《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整规办发〔2005〕29号)、《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见附件1),二、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请、行业协会或有关单位推荐、专家评价的办法,评价对象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三、凡信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见附件2)须按要求进行年审,五、评价工作不收取评审费,将颁发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牌匾,六、申报受理时间: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止,参评企业应在申报受理期内通过网络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并提交经申报系统生成带条形码的《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及其存储于U盘的电子版申报材料,无须提交纸质材料,七、申报受理期内,各会员企业请登录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会员管理平台(http://home.gdcia.org/,可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信用企业评价相关活动,九、联系方式电话:020-83642501邮箱:gdcia@vip.163.com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801附件:1.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2.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指南3.2025年度年审企业名单广东省建筑业协会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