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绿色制造单位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根据《东营市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东营市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本年度绿色制造单位申报包括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遴选确定本区域内市级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名单,二、申报要求(一)绿色工厂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三)第三方评价机构第三方评价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向所在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各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市级、省级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论证,对符合市级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四、其他要求各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对申报企业的审核把关,附件:附件1-2: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第三方评价报告.docx附件32025年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