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各相关单位: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建人〔2023〕169号)规定,组建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领域统一专家库,(三)熟悉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三、推荐申报程序专家库补充征集工作按照单位审查推荐、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定入库的程序进行,下载打印《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家入库申请表》(附件1),(二)被推荐专家所在单位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在《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家入库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上传签字盖章的《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家入库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省直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被推荐专家直接提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推荐专家是否符合入库条件进行严格把关,研究决定推荐专家人选正式函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对专家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定,四、相关要求请各推荐单位、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照专家入库条件严格把关,联系方式:0551-62871318邮箱:ahzjrczb@163.com技术支持电话:4009286550转5附件: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家入库申请表2025年2月8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家入库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