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磐政〔2023〕148号)文件精神,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按照企业综合贡献初步确定建筑业企业突出贡献企业家1人,奖励50万元,优秀企业家7人,分别奖励10万元,具体奖励名单及金额见附表,现予公示,如有意见或疑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2月8日—2025年2月13日联系人: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吕慧丽(84667802696635)附件:关于2024年度表彰优秀建筑业企业家名单的公示.docx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