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基字〔2025〕214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指南征集有关部署安排,指南建议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特别需要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科技部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二)指南建议推荐单位应是广东省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推荐单位应结合自身学科优势,不推荐有在研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提出的指南建议,(四)鼓励提出与产业发展需求相关密切相关的指南建议,(五)统筹联合基金(广东)及联合基金(广州)指南建议征集工作,(六)本次指南的征集采取限项推荐的方式进行,1.每个推荐单位原则上可报送1项指南建议,2024年度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每超过20项可增加报送1项指南建议(不含海外优青项目),或有获得重点及以上项目类别立项的单位可增加且仅报送1项指南建议,国家/全国重点实验室(牵头建设)及国家应用数学中心(牵头)/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可通过依托单位报送1项相关内容的建议,同一单位同一领域报送的建议不超过5项,020-83163881)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联合基金(广东)指南建议征集表2.指南建议征集操作指引省科技厅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