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工业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的申报工作,组织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工业园区进行申报,积极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工作,(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优先推荐供应商中绿色工厂数量众多的龙头企业,企业按自愿申报原则向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自评价报告或第三方评价报告及相关材料,第三方机构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附件1)开展工作,工作流程和报告模板亦可参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开展工作,3.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根据相应“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附件3)进行评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市级绿色制造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对推荐上报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将优先从市级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中择优推荐,内容增加绿色工业园区部分).zip附件:1.《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3.《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