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鸿昊物流储运有限公司:2025年1月22日你单位的工伤职工苏福宁(身份证号码:450721******5653)的家属委托陈栋(身份证号码:445121******3914)向黄埔区大沙街便民服务中心提交苏福宁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审核申请,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发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催告通知书》,2025年1月22日我中心向你单位发出《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编号:2025012301),但因无法妥投送达,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5年2月12日编号:2025012301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广州鸿昊物流储运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反映你单位不向其支付苏福宁(身份证号码:450721******5653)的工伤保险待遇而提出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申请,情况是否属实,我单位属于下列(请填列“第几种情况”):一、上述情况属实,我单位同意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该工伤职工应该享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我单位无法支付该工伤职工应该享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社保经办机构将对该工伤职工进行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三、上述情况不属实,我单位已经按规定支付了该工伤职工的下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填“存在”或“不存在”)应付未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我单位(填“同意”或“无法”)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足额支付,请单位于收到本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将意见速递回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