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城乡工作办公室: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2号)文件要求,2025年吴江区承担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任务,开展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不断提升农业经营主体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根据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要求,建设一批水稻高产优质片,二、建设要求1.围绕提升水稻单产水平目标,高产优质片以种植高产优质食味水稻品种为主,每个高产优质片水稻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单个实施主体规模种植100亩以上、奖补面积最高1000亩,3.选择粮油生产水平高、专业化服务能力强、示范带动效果好、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一主体不得重复承担省级粮食作物高产优质片区建设等同类作物相关项目,4.水稻高产优质片采取先建设后奖补方式,申报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高产优质片,附件:2025年中央粮油(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高产优质片申报表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