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16号)有关规定,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现下达2025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春季学期公用经费2329.975万元,其中:小学1434.4625万元,初中895.5125万元,支出列“2050202小学教育”或“2050203初中教育”科目,款从《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24〕87号)下达的资金中支付,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项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各校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56号)有关要求,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各校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绩效管理,做好项目绩效监控和评价工作,附件:1.2025年春季小学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直达资金)分配表2.2025年春季初中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直达资金)分配表福鼎市财政局福鼎市教育局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