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我省2024年第一至四批已公告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制作完成并由各单位代为发放,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企业领取证书,确保证书发放及时到位,一、领取地点企业联系属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主管部门领取证书,联系方式及详细地址附后,二、领取证书需携带材料企业领取证书时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及企业介绍信,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