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房源分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存量人才住房情况按批次公布“一免两减”的房源,六、申请流程“一免两减”人才住房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交申请,申请单位安排入住人员选定入住房间,对外公示申请单位、入住人员信息、选定房源信息,由运营管理单位与入住人员、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租赁合同,七、入住与退租(一)签订合同与住房押金,人才、用人单位及运营管理单位三方签订租赁合同,退租后可按人才住房相关规定申请租赁人才住房,应提前30日向运营管理单位申请退租,入住人才住房期间有关住房租赁管理、物业管理与违约条款参照《珠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退出管理规定》、《珠海市人才住房管理办法》、运营管理单位相关管理规定及住房租赁合同执行,(三)承租人在入住人才住房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后续仍可按人才住房相关规定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用人单位及入住人才应服从运营管理单位的调配,(六)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万山区内符合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及个人,由万山区党群工作部、万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负责按照人才住房配租情况每年与运营管理单位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