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斗门区关于试行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批同意,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人才工作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珠海市斗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1月17日斗门区关于试行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推动《关于试行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政策措施的通知》落地落实,特制定我区关于试行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3.申请人未在我市享受过人才货币、实物住房等住房保障措施,5.若申请人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专业技术资格)、具有技师(含)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B类:对全日制硕士、中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六、申请流程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2.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审核申请信息,5.对外公示申请单位、入住人员信息、选定房源等信息,后续仍可按人才住房相关规定申请租赁人才住房,4.按本实施细则优惠入住人才住房的租赁期限为三年,申请人及其同时申请的家庭成员不得再申请人才住房,6.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斗门区行政区内符合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及个人,关于印发《斗门区关于试行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pdf暂无解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