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单个企业一次性最高10万元支持,给予所有获得融资的企业总额最高240万元支持,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支持,给予每家管理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支持,给予单一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帮助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鼓励金融机构、数字科技企业、互联网企业等主体开展数字人民币的应用探索,分别给予其所在机构、企业一次性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将金融科技全面应用于支付清算、信贷融资、证券投资、保险理赔、财富管理和应收账款融资等领域,分别给予其所在机构、企业一次性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支持,给予单一企业最高30万元支持,给予单一企业最高30万元支持,给予单一企业最高30万元支持,每年度给予最高200万元发展支持和最高200万元人才支持,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天河)理财资管服务中心举办科技金融、数字金融、理财资管和投资顾问等各类金融领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