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海珠区促进贵州省贵定县、瓮安县、福泉市脱贫人口转移就业补贴方案的通知》(海人社发〔2022〕8号)和《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海珠区乡村振兴局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关于延长海珠区促进贵州省贵定县、瓮安县、福泉市脱贫人口转移就业补贴期限期限的通知》(海人社发〔2022〕2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海珠区2025年1月第1批促进贵州省脱贫人口转移就业各项补贴项目审核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2月6日至2月11日,在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020-34384580)或书面方式(邮箱地址:gzhzjyzx@21cn.com,邮寄地址:海珠区宝岗大道龙骧大街2号二楼)向海珠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提供具体内容和事实证据,我局将根据反映情况调查核实,并对来电来信人员做好保密工作,附件:1.海珠区2025年1月第1批招用福泉市、瓮安县、贵定县脱贫人口就业生活补助公示信息表2.海珠区2025年1月第1批招用福泉市、瓮安县、贵定县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一次性奖励公示信息表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2月6日附件:1.海珠区2025年1月第1批招用福泉市、瓮安县、贵定县脱贫人口就业生活补助公示信息表.pdf2.海珠区2025年1月第1批招用福泉市、瓮安县、贵定县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一次性奖励公示信息表.pdf。